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》(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),及省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编制说明,参照市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,对照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,编制《平和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试行)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本《指南》将根据本局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。 县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,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,其中重点项目建设、“6.18”、招商项目、招标投标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科(室、办)负责公开。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 一、主动公开 1.公开范围 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主要信息: 01、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